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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7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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柯一锦、窦浩第一次拿刀砍人见了血,既兴奋又恐慌,两人拿着从费思琴家里抢来的钱吃了顿烧烤,灌了两瓶冰啤酒之后,在家睡觉,当警察上门,给他们戴上冰冷的手铐,这才知道害怕。

根本不用重案组动用什么审讯技巧,只问了两句话,他们的心理防线便全面崩溃,哭得眼泪鼻涕一起流。

“警察叔叔,我哪里敢杀人啊,就是学电视里演的,拿着西瓜刀胡乱砍了几下。”

“砍到第三下,刀一下子卡在肉里面,拔出来的时候有一种回弹力,那种感觉,真的让人毛骨悚然,然后我就不太敢使劲砍了。”

“是项哥让我来的,他说艳姐爸妈对她不好,想报复她家里人,还说她家里有钱,只要我肯去,就给我两千块。我最近打街机游戏花了不少钱,手头正紧,所以……就按她说的,约齐了一起过去。”

“刀是项哥给我的,床头柜是我打开的,里头有好多钱,我和柯一锦一人分了一迭子。”

“是是是,我胳膊上被艳姐她妈妈挠了一下,你们看,很深的一道印子。”

“艳姐她妈妈,还有那个小弟弟,都是项裕下的手。项哥下手黑,力气大,咔嚓两下,妈呀,鲜血直飙,我吓得差点尿裤子,站在那里半天没动弹,后来,艳姐突然像疯了一样把我和窦浩推出去,我们没敢反抗,”

一字一句,都和艳艳在医院所说一模一样,丝毫不差,显然这两个职高学生并没有说谎。

到了项裕这里,审讯却并不顺利。他很讲江湖义气,有点大哥风范,一力承担了所有罪责。

“是,是我干的。艳艳说她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强了他,她妈妈不仅视而不见,而且还骂她是贱人,把她一个人丢到女子学校寄宿。她弟弟是家里唯一的男孩,受尽关爱,经常欺负她。我觉得她可怜,想帮她出个气。”

“是,她爸、她妈、她弟都是我杀的。”

黄元德将指纹比对结果拿出来,厉声道:“费思琴已经供认,费永柏胸口那一刀是她刺的,刀上指纹比对吻合。你不要逞英雄,说实话!”

项裕却依然坚持到底:“不不不,是我杀的。她不敢动手,是我抓着她的手、逼她执刀去刺,事后我还强暴了她,她什么都不知道,根本就没有配合。我和她是男女朋友,听她提起过家里有钱,就动了歪心思,带着两个小弟上门想弄点钱花,我们去的时候门没关。”

黄元德负责审讯项裕,听他还在那里充黑涩会老大,气不打一处出:“费思琴、柯一锦、窦浩都说了,是你们约好了时间,门是费思琴打开的。”

项裕没奈何,只得承认了这一点:“是,是提前约好。不过我们只是约好了上门吓吓艳艳家里人,抢点钱,杀人是我自作主张。我知道,被你们抓住我死路一条,我爸妈都不在了,和艳艳在一起才感觉自己是个男人,我不能让她坐牢。你们不要再追问了,那两个小屁孩也没干什么,只是拿着我买来的西瓜刀胡乱瞎砍,根本没什么杀伤力,要枪毙,就枪毙我一个吧。”

审到这里,案件处于胶着状态。

项裕求死之心很切,将所有罪责都担了下来,倒显得费思琴的罪行轻了许多——她虽然引狼入室,但也只是想报复一下家里人,并没有打算杀人;她虽然拿起了切肉刀,但却是项裕抓着她的手强迫她刺杀费永柏;她还是受害人,在自己的卧室被项裕强暴。

除了项裕部分口供与费思琴不一致外,其余痕迹检测、尸检报告都与他们所供述的一致。

鞋印显示的身高、体重;指纹比对、下刀深浅与方向,全都与他们的犯罪过程一一印证。

华灯初上,重案一组的成员终于有时间坐下来说说话。

吊扇风呼呼地吹着,办公桌上的玫瑰依然芬芳灿烂。

温馨的工作环境,熟悉亲切的同事,满室的玫瑰香味,忙碌了整天的赵向晚坐在会议桌边,这才感觉活了过来。

——和不正常的人打交道,心很累。

今天上午在医院与费思琴的三重人格对话,斗智斗勇,终于让她说出真相,找到关键嫌疑人。

如果不是直接问出来,光是调查费思琴在启明女子高中的学习状况、发现费永贞的存在及病历、找出费思琴初一休学的原因就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。费思琴在学校住的宿舍是单人间,住宿条件很好。她通常都是晚上寝室熄灯之后悄悄外出,与同学、老师关系并不亲近,想要找出她的男友,恐怕也要花不少时间。

大家都心中有数,一坐下来,刘良驹便赞了一声:“效率可真高,赵向晚今天在医院表现神勇。”

尤其是那一背摔,简直吓得刘良驹出了一身冷汗。难怪许队,哦不,许局长开玩笑,说赵向晚为寻找赵家沟被拐卖的小姐妹,大雪天往辽省那边跑,得到施必胜警官高度评价:这姑娘,可真虎。

第一次如此神速破案,高广强感觉自己像坐上了凌霄飞车,脑子有点转不过来,看向赵向晚和何明玉:“你们今天在医院询问费思琴,是怎么问出真相的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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